【大河财立方消息】 8月11日,博汇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对照现行税收政策,已于2024年8月9日申报消费税4.28亿元及附加税费5137.84万元,共计约4.8亿元,并将于近日尽快安排缴纳。
据博汇股份此前公告,公司3月27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这将对公司生产重芳烃衍生品装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按税务通知书的要求,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则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影响约为3.0亿元,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
6月13日,博汇股份公告称,基于目前公司经营资金困难,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起对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进行停产。
关于复产进展,8月11日,博汇股份称,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进行全面复工复产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各项工作的进展,力争8月底前复工复产。
6月14日晚间,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发布关于博汇股份有关涉税情况的通报。
通报显示,根据税收风险筛查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发现博汇股份存在少缴消费税风险,经综合研判于2023年11月6日向企业送达了风险提示单,并多次开展了纳税辅导和约谈。在企业不主动配合消除涉税风险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于2024年3月27日向其下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对相关应税产品依法依规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