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袁超一 通讯员蔡蕾 周燕语 杨千姿)“法院的同志考虑得很周到,我们得以从纠纷中解脱出来,生活也已经步入了正轨。”近日,在对一起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时,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法官发现,曾遭受前夫骚扰的柯某脸上写满了希望。
柯某(女)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因张某性格偏执、情绪易怒,两人经常为小事发生争吵,张某经常动手打人。
去年2月,柯某向梁子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期间,张某多次对柯某及其近亲属进行骚扰、短信威胁,并在柯某及其近亲属住所处闹事,致使柯某及其近亲属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
不堪其扰的柯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查后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柯某及其近亲属;禁止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
法院同时向柯某和张某所在村委会、公安机关、妇联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然而,人身保护令发出次月,张某就违反禁令到柯某家闹事,对柯某及亲属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法律权威不容挑战。公安机关接警处理后,向法院通报了张某违反人身保护令情况。
梁子湖区法院审查认为,张某无视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性规定,严重影响柯某与家人的正常生活,此行为已属拒不履行法院裁定,故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同时,法院还告诫张某,如再次违反禁令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期遭受家暴、骚扰和威胁的柯某及其近亲属,自此摆脱了阴影。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旨在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保护网’,被申请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人身保护令绝非“纸面禁令”,发出后即具法律效力,这种效力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禁令,而是违反禁令后所要承担的严厉法律制裁,施暴者一旦违反禁令,将会被训诫、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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