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交通警察支队”更名为“XX交通管理支队”,“XX交通警察大队”更名为“XX交通管理大队”……近日,山东多地公安机关下设交警机构更名引发关注,“交通警察”的名称被更改为“交通管理”。“警察”二字变为“管理”,背后有何原因?
山东多地公安交警队更名
公开信息显示,6月28日,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部门撤并整合的公告,其中显示:经上级批准,决定自2025年6月30日0时起,对烟台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进行调整,撤销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成立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加挂烟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牌子。
6月28日,招远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优化整合交通警察大队及下设机构的通告:决定自6月30日0时起,对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下设机构进行更名及优化整合,原招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更名为招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6月28日,莱州市公安局发布公告,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更名为莱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6月30日起,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更名为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加挂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牌子。
7月4日,日照市公安局发布公告,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日照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职责整合,设立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加挂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牌子。
上述山东多地交警机构集中时间段更名,引发网友关注。
优化部门设置,职能扩展
“警察”二字变为“管理”,公安交警机构更名背后有何原因?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联系上述多地公安局,未获得更名原因解释。
据山东省公安厅官网显示,2025年6月18日发布的最新“山东省公安厅机构设置”显示,交通管理总队为公安厅内设机构。
其职能定位:掌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拟订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规定路段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按照规定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等。
由此可见,在省级层面,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已完成更名,目前为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相关业内人士解释,交通管理这个概念更加强调系统性、综合性,不仅包含传统的执法(查处违法),还包括交通组织优化、交通工程设计、交通安全宣传、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智能交通系统建设与应用、交通应急处置、疏堵保畅等更广泛的职责。
因此,“交通警察”改为“交通管理”主要涉及组织架构和名称的调整,属于公安内部机构改革,但并不改变其隶属关系和法定职责。这一变更旨在优化部门设置,扩展职能,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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