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通讯员 顿煜卿
“谢谢法官,拖欠四年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13名农民工难掩激动,相继向法官表达感谢。
2020年,某建设公司与某置业公司签订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建设公司依约进场施工。2022年,案涉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结算,但置业公司一直未支付。建设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将置业公司诉至汉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置业公司向建设公司支付装修款390余万元。因置业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依法扣划置业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70余万元。
在法官正准备将案款发放给建设公司时,得知建设公司目前还欠付13名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已处于审理状态。
考虑到要优先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官第一时间与建设公司取得联系,经过沟通协调,该公司同意暂缓发放案款,待公司与13名农民工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有结果后再处理。
两个月后,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终审宣判,判决建设公司向13名农民工支付劳务费共计50余万元。
法官随即告知建设公司,执行案款里的50余万元将支付给这13名农民工,并于当天完成案款发放。拖欠数年的辛苦钱至此终于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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