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空的心终于落了地。”8月22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索一冉法官来到某老旧小区,就加装电梯的维修情况专程回访。“定制的外玻璃在当月就已更换完毕,电梯按期维护,工程师也常去巡查,电梯运行良好。”几位老人拉着她的手,久久不愿放开。
“法官你看,这电梯玻璃坏成这样,我们上下楼时,这颗心总是七上八下的。”今年6月,当索一冉法官第三次踏入某个老旧小区,就一起电梯施工合同纠纷进行协调时,几位老人诉说自己的担忧。
此时,10户业主与电梯安装公司之间的尾款拉锯战已持续几年。2019年,因需加装电梯,该小区同一楼栋的10户业主与原告公司签订电梯销售合同及施工合同。
2021年5月,原告公司按约安装了电梯。但业主们并未按期向原告公司支付合同尾款8万余元,原告公司多次讨要无果,遂于今年诉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支付拖欠的尾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索一冉法官迅速查阅卷宗。为精准锁定纠纷症结,她拿起电话联系各个业主了解原委。原来,电梯刚修好时,业主们上下楼长期不便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大家心里喜悦又踏实,可投入使用一段时间后,电梯井道玻璃外墙出现裂纹,“究竟是质量瑕疵,还是安全隐患?”业主们大多是老年人,他们称,自从发现裂纹后,日常上下楼变得提心吊胆。
“千万句隔空对话,终不如见上一面来得真切。”了解情况后,索法官随即组织原被告双方来法院面对面沟通。“电梯破损这么严重,肯定要修好了再付尾款。”业主们态度十分坚决。“尾款不结清,别想我们修。”公司也寸步不让。
“双方对维修电梯这件事并不存在分歧,争议焦点是先修电梯还是先付尾款。”眼见双方在此问题上僵持不下,索法官意识到调解室内的争论难以推进,心中暗忖:“群众的安全无小事,必须眼见为实,先去实地看看电梯的具体情况,也许能更客观地评估现状,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于是,索法官带着书记员来到该小区,对电梯外观及使用情况开展现场勘查。当她的目光投向电梯井道时,发现北侧玻璃外墙上一块约为1.5m*0.8m的蛛网状裂纹十分明显。
“电梯虽然能正常运行,但玻璃都这样了,谁敢坐啊。”“要是把钱付了,电梯又不能用,钱不是打了水漂。”“电梯施工时的线路布置也有问题,我不愿意付尾款。”
老小区加装新电梯本是件好事,业主们的担忧也是人之常情。化解疑虑不仅需要耐心沟通,还得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索法官果断行动,要求原告公司提供电梯检测报告。
随后,她带着公司技术人员再次前往小区,挨家挨户展示电梯检测合格的报告,耐心讲解。
然而,仍有业主质疑:“检测报告说电梯符合安全标准,是合格的,可玻璃破损也是事实啊。”
面对业主的困惑,索法官将抽象的法律关系转化为日常的生活比喻:“就像我们买家电一样,电梯安装好之后,也需要定期维保,这是使用过程中后续的服务保障。但这和当初购买电梯本身该付的钱,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您想想,家里冰箱买回来使用后出现问题,在质保期内可以免费维修,但总不能说因此就不付买冰箱的钱吧?尾款是购买电梯这个‘大家伙’本身该付的钱,而维修玻璃是后续的维保问题,这是两码事。”
一番细致沟通后,疑虑逐步消解,部分业主的态度开始松动。
然而,索法官深知,“讲道理”更要“管到底”,电梯安全问题容不得丝毫马虎。“业主们还是不愿意付尾款,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怕电梯经常坏,又没人管。”为此,她积极联系原告公司,就电梯玻璃维修及后续保障事宜进行磋商。
经过反复协调,事情终于迎来转机。原告公司展现了解决问题的诚意:承诺在收到部分尾款后立即启动电梯维修,并主动延长质保期限。这一务实方案有效回应了业主的核心关切,3户业主表示愿意马上支付尾款。
为推动方案迅速落地,索法官立刻联系原告公司负责人及维修工程师,共同前往小区。前期表态的3户业主当场结清了尾款。索法官随即带着书记员,逐户走访剩下的7户业主。
时间匆匆流逝,陆陆续续又有3户在家的业主付清了款项。眼看天色已暗,得知有业主正在小区花园散步,两人立刻下楼寻找,成功找到另外两户业主。
索法官当即请原告工程师在现场对电梯后期维修及延长质保等事宜予以专业说明。
“法官同志,我们都见过几次了,你办事,我们信得过。”路灯下,听完工程师的细致解答,这两户业主通过手机也将款项支付到原告公司账户。
同时,这两户业主还主动提出,“五楼和八楼那两户邻居不在家,我们能帮忙联系。之前大家主要担心电梯后续安全问题,现在公司不仅承诺修好还延长质保,有专业公司技术服务,大家应该都放心了。”
当晚八点,所有业主付清尾款。原告公司按照此前的口头约定,当场写下书面承诺,即对电梯现有的问题立即展开维修,同时延长质保期限。在此基础上,原告公司还主动放弃逾期付款利息和诉讼费主张。
“电梯按期维护,运行良好。”业主们悬空的心终于落了地。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畅 通讯员 贺玉琼、陈峰宇、黄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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