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艾红霞 通讯员刘超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等方面提出5大类15条具体措施,为全省4231条河流、755个湖泊量身定制建设蓝图。
《意见》提出到2030年,荆楚大地将涌现一批以“母亲河”为核心的幸福河湖,乡村河湖基本实现“不淤不堵、不脏不臭、生态宜居、长效管护”的民生愿景。
筑牢防线:
5年内,省级水网工程覆盖度达九成()
《意见》提出深入实施“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建设省级、县级水网先导区,优化长江、汉江、清江流域防洪治理“大动脉”建设,加速澴水、富水、举水等重要支流防洪治理,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提升大冶湖、武山湖等湖泊防洪排涝体系,2030年,省级水网工程覆盖度达到90%,全省3级及以上堤防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当极端天气成为新常态,防汛战线正从“人防”转向“智防”。《意见》要求构建现代化雨水情监测预报网络,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优化流域洪水防御方案和调度方案,增强极端暴雨、特大洪水、重特大险情灾情等应对处置能力。
安澜非一日之功,清淤疏堵方能碧水长流。《意见》要求,推进河湖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清理整治,加强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
重塑生态:
“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精准修复()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洪湖、梁子湖、斧头湖等“千湖明珠”水环境治理,推动湖泊水质持续好转;基本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出实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体系。
让河流、湖泊重新焕发生机,生态流量是关键引擎。
《意见》提出,建立“母亲河”名录并实施复苏行动。到2030年,全省重要河湖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证率达到90%以上;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精准修复,推动倒水、溾水等中小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到2030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5%以上。
焕新空间:
乡村河湖不淤不堵、不脏不臭()
《意见》直击“家门口”的痛点。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和小微水体管护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生态宜居水美乡村。力争2030年实现乡村河湖“四不目标”——不淤不堵、不脏不臭、生态宜居、长效管护。
从岸线到水系,美丽河湖正从蓝图变实景。
《意见》提出,在重要河湖水系汇入口设置拦漂清漂设施,推动跨界河湖联巡联防联控,因地制宜建设河湖绿色生态廊道,打造滨水生态空间、绿色游憩走廊。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40%左右;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转化价值:
“三资改革”激活“沉睡资源”()
《意见》创新提出河湖资源“三资改革”路径,破题资源变资产。《意见》要求,通过用水权交易、水生态产品价值交易、文旅资源经营权出让等方式,激活“沉睡资源”;探索REITs证券化融资,收益反哺治理保护,形成“治理-反哺”闭环。
眼下,在襄阳莺河,生态漂流带火乡村旅游;洪湖岸边,莲藕产业链带动农村居民家门口就业——这正是“河湖+”的生动实践。
《意见》强调,扶持“河湖+”融合发展产业,依托“两库三江千湖”,打造水利旅游名片;发展生态渔业、水生蔬菜种植,打造具有湖北印记的绿色食品产业链;培育“河湖+绿色低碳产业”,开发更多饮用水项目,探索河湖淤泥资源化利用项目,让幸福河湖成“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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