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3日消息,深圳金融监管局日前公示,553家机构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等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字样。
深圳金融监管局称,请名单中各经营主体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确保名称和业务范围中不包含“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和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类字样),并对未到期债权债务作出明确安排。
对名单中未按期主动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的经营主体,深圳金融监管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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