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陈鹏、朱晓华)11月28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湖北实践十周年” 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成效。
据介绍,自2015年7月成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以来,湖北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责,聚焦 “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民心所盼”,累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597件,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74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31次在全国交流经验,为守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交出亮眼 “十年答卷”。
聚焦重点领域,筑牢公益保护 “安全网”
十年来,湖北检察机关精准对接民生需求与战略部署,在六大重点领域持续发力:
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以长江大保护为核心,开展专项行动及重点湖泊治理,立办案件24335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3.02万亩、补植复绿1.77万亩,清理河道704.62公里,推动 “一江清水东流、一泓净水北送”;助力农业强省建设,推动复垦耕地3.49万亩,整治不合格高标准农田5874亩。
在民生权益保障领域,围绕 “舌尖上的安全”“生活环境安全”,清理生活垃圾3.98万吨、固体废物100.52万吨,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69.86吨;守护公民信息安全与特殊群体权益,查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640件,立办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案件2965件。
在文化与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以红色资源、荆楚大遗址、古树名木等为抓手,立办文化保护案件1300件;严打侵害国有财产行为,立办恶意偷逃税款、冒领财政补贴等案件2521件,追回国有财产10.34亿元。
此外,在安全生产领域立办燃气、建设工程等相关案件4458件;军地协作办理侵犯国防军事利益及军人权益案件532件,全方位织密公益保护网络。
创新实践引领,打造公益诉讼 “湖北样板”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湖北检察机关在办案模式、制度规范、协作机制上大胆探索,多项创新成果被全国推广:
办案模式更高效:构建 “属地检察 + 交叉检察 + 巡回检察” 流域治理模式,创新长江船舶污染 “1+N” 办案模式(被最高检推广为全国专案模式),采用 “专业化法律监督 + 恢复性司法实践 + 社会化综合治理” 生态检察模式,通过增殖放流、碳汇认购等方式做好生态修复 “后半篇文章”。
制度规范更完善:制定文物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办案指引成为全国范本,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天门市检察院办理的 2 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作为 “全国样板” 推广;利川市检察院在全国首次就违法出售病死牛肉行为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为完善相关诉讼程序提供实践参考。
协作机制更开放:全国率先使用 “益心为公” 志愿者检察云平台,邀请党外人士、专业人员参与办案 2543 件;建立 “河湖长 + 检察长”“林长 + 检察长” 联动机制,与省委统战部共建 “民主监督 + 检察监督” 模式,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助力法治政府,构建协同治理 “新格局”
十年来,湖北检察机关将行政公益诉讼放在优先位置,推动司法与行政协同护公益。全省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7754件,占总案件数的94.4%;通过 “磋商 + 检察建议” 方式,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0349 件,96%以上案件在起诉前实现整改;对整改不力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71件,法院判决支持率 100%,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助力。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还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湖北实践十周年白皮书》及14个法定办案领域的20件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围绕省委 “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 部署,深化生态保护、文化传承、民生保障等领域监督,以高质效办案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