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某黄金回收店老板张某辉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编造发布“有人入室盗窃,其财物丢失”等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某辉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郑州某教育公司员工鞠某叶为吸引流量、获取业绩,使用剪辑软件拼接网络素材,编造发布“河南事业编招聘万人,本科起报”等各类虚假招聘信息累计300余条,造成不良影响。经公安机关调查,鞠某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郑州某商贸公司为引流带货,组织3名人员成立引流工作组,编造“使用某品牌探测仪在酒店房间发现多个隐藏摄像头,已报警”等虚假剧本进行摆拍,并利用多个网络账号对外发布,造成恶劣影响。经公安机关调查,上述人员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上述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郑州日报记者 张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