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里的“苦情戏”是真是假?给孩子买的配方奶粉竟由植脂末勾兑?3月12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的九起典型案例,将这些触及食品安全与道德底线的消费陷阱公之于众。这些案件覆盖直播带货、食品药品、网络购物等多个热点领域,为消费者消费“避坑”与维权提供参考。
案例一:外卖奶茶出现异物,消费者获赔600元
2025年6月18日,潘某某通过外卖平台在某饮品店购买了一杯15元的水果奶茶。饮用时发现杯内漂浮着一颗泡沫球,疑似包装或加工过程中混入。潘某某当即拍照录像固定证据,并联系商家要求赔偿,但商家以“异物来源不明”为由仅同意退款15元。
协商无果后,潘某某将某饮品店诉至法院,要求退还价款15元并承担1000元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潘某某提供的购买小票、奶茶实物照片、与商家沟通记录等证据,可以证实奶茶存在异物。经法院组织调解,商家当庭向潘某某支付600元赔偿款。
法官提醒,食品中出现异物属于《食品安全法》禁止情形,即便未造成人身损害,商家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应第一时间保存异物照片、购买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
案例二:直播间“卖惨”带货,消费者获三倍赔偿
高某某为某直播平台主播,在直播中编造“王某替夫坐牢出狱寻子”“米某独自带女儿寻找亲生父母,女儿突发疾病需筹医药费”等虚假故事,诱导消费者购物。2022年1月,刘某某在某商贸公司店铺下单购买合金吊坠和手串,共支付615元。
刘某某后发现高某某直播剧情纯属虚构,但直播中并未注明“剧情演绎”,让其信以为真而购买。法院认定高某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法官指出,主播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隐瞒真相,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知购买商品,已构成消费欺诈。商家应对推广中的欺诈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三:配方奶粉掺假,制假售假者获刑
2024年9月至10月,姜某、丁某等人为牟利,将植脂末、麦芽糊精等原料混合灌装入多种品牌奶粉包装袋,冒充合格奶粉销售,主要经销群体为未成年人、老年人。经检测,涉案奶粉蛋白质、脂肪等核心营养成分均低于国家标准。
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李某、许某、王某等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法院指出,配方奶粉关乎“一老一小”健康,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坚决斩断利益链条。
消费提醒: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针对当前消费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南阳中院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花样翻新的消费陷阱,要擦亮双眼、理性消费。购买食品、药品等要选择正规渠道,留意产品标签和成分;网络购物时注意保存商品宣传页面、客服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遇到“卖惨”营销、夸大宣传要保持警惕;接受美容、培训等服务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旦权益受损,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共同筑牢消费安全防线。
消费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消费者需多一分谨慎,多一分理性,才能让消费更安心、更放心。
(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 李春 段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