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 莫少杰)心存侥幸、漠视交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歇马派出所查处一起农用三轮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案件,驾驶人李某因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违法载人三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日、罚款750元。该案系保康县首例针对农用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作出的行政拘留案件,以刚性执法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
民警在送李某执行行政拘留。通讯员供图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无证、无牌、违法载人等行为安全隐患极大、危害后果严重。5月6日10时许,歇马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乡村道路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时,查获一辆无号牌农用三轮摩托车。该车车厢内违法搭载4名群众,其中包含1名未成年人,未配备任何载客安全防护设施,行驶在弯多坡陡的乡村路段,风险突出。民警当场依法拦停车辆,开展全面核查取证。
民警查获李某违法载人行为。通讯员供图
经查,驾驶人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车辆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悬挂号牌,不具备合法上路行驶资质;同时,农用三轮摩托车为货运专用车辆,法律明令禁止违规载人。李某一次性实施三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民警正在警示教育搭乘人员。通讯员供图
据李某供述,其长期抱有侥幸心理,错误认为农村地区交通管控宽松,无需考取驾驶证、车辆无需登记挂牌,顺路载人只是贪图一时方便,完全忽视行车安全,也未认清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险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多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处罚。
办案民警指出,农用三轮摩托车安全性能薄弱,无专业载客防护装置,加之农村道路弯多坡陡、路况复杂,无牌无证上路、违法载人极易引发车辆侧翻、碰撞等交通事故,轻则造成人员受伤,重则危及生命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5月7日下午,在执行行政拘留前,李某深刻忏悔:“我一时糊涂、漠视交通法规,总觉得农村路段没人严查,最终换来拘留罚款的后果,现在追悔莫及。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不乘坐违法违规三轮车。”
保康警方郑重提示:农用三轮车严禁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须按规定登记上牌。警方将持续加大农村道路巡查整治力度,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请广大群众坚决摒弃侥幸心理,主动拒乘违规车辆,共同守护平安出行环境。
下一步,歇马派出所将持续深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控,聚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从严从实开展专项整治,不断织密农村道路安全防护网,以扎实举措筑牢安全防线,全力守护辖区群众出行更安全、更有序、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