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有郑州市高新区市民接到物业群消息通知,称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绿色郑州”11日12时59分消息,根据省、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会商结果,2月11日起,郑州市整体扩散条件转差,空气质量以中、重度污染为主。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办〔2023〕43号),经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2025年2月11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郑州市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郑州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河南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回复大河报《看见》记者,已接到相关通知,元宵节期间(2月11日-2月13日,共3天)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该工作人员表示元宵节期间禁售烟花,据其了解商户大概能向进货方退货30%,也可以委托进货方对未售烟花进行寄存,待明年销售。
该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尽快处置已购的烟花。他解释,因为市民手中存的烟花爆竹大多数是一些散货,不是整体的独立包装,无法寄存。市民家中存放烟花爆竹十分危险,少量烟花爆竹可选择销毁或妥善保管。
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篇文章表示,烟花爆竹切忌长期存放家中,更不能随便丢弃。那该如何处置呢?文中建议:1. 如果家中剩余烟花爆竹威力较小、价值不高、数量不多,可用水将其全部浇湿进行报废处理。2. 可将剩余烟花爆竹退还给原烟花爆竹销售点,由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季节性零售单位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3. 剩余烟花爆竹较多时,应妥善保存并及时通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此外,记者注意到,巩义市杜甫故里景区2月11日发布消息:原本计划于2月12日(正月十五)在杜甫故里景区举办的烟花活动,接上级通知,由于大气污染管控需求,现决定暂停燃放。
此前报道,今年郑州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为: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应急、公安等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曼 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