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通讯员 江练琴 任平
“我就卖点止咳药,咋就成毒贩了?”面对铁证,湖北省麻城一药店老板董某某悔不当初。近日,经麻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右美沙芬原本是镇咳良药,却因特殊成分暗藏危机。”4月29日,承办检察官翻开案卷解释道,“它是人工合成的吗啡衍生物,长期大量服用不仅会成瘾,还可能导致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严重时甚至呼吸抑制致人死亡。”自2024年7月1日起,国家将右美沙芬等药物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对其销售和管理进行严格管控。
然而,董某某却选择铤而走险。2024年7月至8月期间,他在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列管的情况下,向吸毒人员闵某某、杨某某(未成年人)、王某某(未成年人)等9人,先后54次贩卖氢溴酸右美沙芬片,药片净重613.08克,右美沙芬含量约为49.05克。2024年9月2日,公安民警在其药店内还查获尚未出售的氢溴酸右美沙芬片11盒,经鉴定均含右美沙芬成分。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董某某参加过列管会议,却还在偷偷卖!”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12月,案件被移送麻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麻城市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董某某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办结后,该院迅速行动,一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药店进行走访调研,排查麻醉与精神药品管理漏洞,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同时,通过行刑衔接系统和检察业务数据系统分析新型毒品案件数据,针对未成年人涉毒问题,联合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禁毒宣讲,目前已覆盖30多所中小学,切实筑牢了禁毒防线。
承办检察官提醒,以右美沙芬为代表的列管精神药品,兼具“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违法销售此类药品即等同于贩毒。任何非法使用、制造、运输、贩卖、吸食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