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恒、顿煜卿)“法官,太感谢您了,这么远来执行,让我们公司终于拿到了案款!” 某公司代表感激地说道。近日,汉阳法院通过异地评估房产,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为某公司讨回案款。
在某公司与王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令王某向某公司支付108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支付案款。今年1月,某公司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拒绝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官深入调查执行线索,发现王某名下有一套位于成都的房产,法官当即查封房产并张贴迁出公告。
“你名下房产已被法院查封,若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法官,请给我点时间,我愿意跟某公司和解。”
两周后,法官了解到,王某并未与某公司达成和解,他自认为房产在外地,法院不会前往异地执行,便以和解为由拖延执行。
法官当机立断,告知王某将前往成都上门评估房屋。到达房屋所在位置后,法官要求王某开门配合法院执行,王某却借口出差在外。法官遂告知王某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
两个小时后,王某匆匆赶到现场配合法官开门评估。评估过程中,王某又以房屋已出租为由阻挠拍卖,但无法提供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法官进一步向王某释明虚假租赁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
王某开始慌张了,意识到法院动了真格。
见状,法官耐心向王某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其司法拍卖价格可能低于评估价格,另一方面,表示法院已掌握其个人财产信息,若仍不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处置房屋、扣划工资,甚至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法官,请再给我一次机会,一直以来我都存有侥幸心理,也缺乏法律意识,感谢法官对我处境的切身考虑,我现在就与某公司谈和解方案。”王某向法官承诺道。
三天后,王某向某公司一次性支付完欠款,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