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姜泰阳)“企业注销不等于债务清零,我们会全力维护合法债权。”一场看似普通的执行案件,因企业“金蝉脱壳”变得波折重重。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不懈的查找和突破后,法院为个体经营户老张追回2.8万元货款,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郑一真的承诺,在历时三个月的追踪后最终实现。
老张是一位经营生肉供应生意的个体经营户,2021年他接到了某公司的订购单,约定每天早餐前将新鲜猪肉送至公司食堂,从寒冬到酷暑,老张凌晨三点到屠宰场进货再送货,没有一天耽误,该结算的货款却一直没有收齐。
多次沟通无果,老张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尽管双方和解并约定了付款期限,但再去公司要账的老张却又吃了“闭门羹”,气愤的老张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郑一真拿到卷宗后,第一时间开展线上查控,并前往实地调查,却发现被执行企业已经注销,经营地更是“人去楼空”;拨打诉讼阶段登记的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电话,也只剩下“忙音”和“已停机”的提示……这一系列的“异常信号”让郑一真感到,这个看似易处理的“小案”势必要经历一番波折。就在执行工作陷入瓶颈时,他的又一步追踪打开了案件突破口。
在线下调查过程中,郑一真通过工商部门调取注销档案时发现,虽然该公司通过代办人完成工商登记注销,但在办理时出具的清算报告中有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的签名,且明确了如有未清算完的债权债务,由王某承担。通过与代办人联系,向其反复释法,最终得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的“最新”联系方式。
为减轻申请执行人诉累,保障老张的胜诉权益,郑一真多次联系王某,释明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法律义务:“按照法律规定,若当事人申请追加你为被执行人,你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王某却始终“顾左右而言他”,称“并不知道公司有债务”,不愿偿还老张的欠款。
见此情形,郑一真向王某发出《预失信告知书》,再次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向其严正警告:“你在执行阶段注销公司,若查明是恶意逃避执行,我们还可以对你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将直接影响你的个人征信……”
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王某终于“慌了”,主动来到法院找到郑一真,并将欠款一次性打到法院账户。当天,郑一真就为老张办理了发还手续。
“这回到法院打官司,我没想到两万多块钱的案子,无论是诉讼还是执行,法官们都很上心,这么快就帮我把钱追回来了,太感谢了!”拿到欠款的老张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