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凃晓剑 颜世艳)为进一步震慑毒品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当日,汉阳法院对4件毒品犯罪案件的6名被告人开展集中宣判。
此次集中宣判的4件案件主要涉及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以及收取毒资后的洗钱等犯罪行为,包括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美托咪酯等种类,毒品重量最多达145.27克,被告人实施贩卖毒品次数最多达28次。
其中,在一件贩卖毒品案件中,杨某居间介绍另案处理人员晏某向占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950颗,占某收到上述毒品后带至周某住处,公安民警在周某住处抓获占某、周某,并当场查获上述净重88.7克的毒品,以及周某所持有的毒品甲基苯丙胺44.07克、氯胺酮12.5克,后根据占某、周某交代抓获被告人杨某。
汉阳法院经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占某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另外三件案件中,3名被告人分别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七年一个月不等的刑罚。
下一步,汉阳法院将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努力营造“远离毒品、抵制毒品”的社会氛围,为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和维护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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