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闫文瑞 程帅星 文图】12月1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提请第二次审议。
历经一审、征求意见、立法调研等多个环节,《规定(草案)》(审议修改稿)聚焦特殊老年人需求保障、场所多元化服务、农村助餐服务发展不足等方面,提出多项针对性举措,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三方面修改 直击老年助餐关键点
今年9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促进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制定该规定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大河财立方记者会上了解到,在一审后的立法调研过程中,有的单位提出,失能、残疾、高龄等特殊老年人的就餐需求更为迫切。为此,《规定(草案)》(审议修改稿)在第二条新增第三款,明确“老年助餐服务应当面向全体老年人,优先保障失能、残疾、高龄、独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通过立法明确服务优先级,让资源向最需要的群体倾斜。
针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可持续发展问题,一审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丰富非就餐时段服务内容。这一建议被采纳,《规定(草案)》(审议修改稿)在第八条新增第二款,提出探索“食堂+康养”“食堂+培训”“食堂+文娱”等运营模式,鼓励经营主体拓展服务功能,在非就餐时间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文化休闲等多元化服务,既丰富老年人生活,又增强场所内生动力,保障场所长期稳定运行。
考虑到农村老年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助餐服务供给不足的现状,《规定(草案)》(审议修改稿)新增第九条,明确两项关键举措:一是鼓励农村养老机构和乡镇特困供养机构制作老年餐食,向所在村及周边配送;二是探索邻里互助、“中心户”搭伙、结对帮扶等灵活模式,因地制宜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需求,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
全省已建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8000余个
作为河南省2024年十项重点民生实事之一,老年助餐服务已取得扎实成效。据了解,截至2024年,全省已建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8367个,其中城市3592个、农村4775个,涵盖老年食堂3100个、老年餐桌2234个、老年助餐点3033个,城乡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资金支持方面,根据《关于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三级联动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2023年10月以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已下拨补助资金2.24亿元,用于设施建设改造和设备配置,市级财政累计拨付运营补贴1766.7万元;税费优惠政策同步落地,税务部门为195家助餐企业减免税费31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