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欧阳智慧 张崔瑞)2月3日,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收到群众余先生送来的两面锦旗,对民警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首日高效处置犬只伤人案件、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表示衷心感谢。
民警收到两面致谢锦旗。通讯员 供图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当天15时34分许,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农贸市场内一名儿童被犬只咬伤,涉事双方在现场发生争执,秩序一度混乱。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查看并安抚受伤儿童,同时协调社区医护人员到场处理伤情。经现场勘查、走访群众及调取监控,警方查明犬主赵某未对犬只采取束链等有效管束措施,未尽到法定管理义务,导致犬只扑咬致人受伤。在证据确凿后,赵某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依据新法相关规定,警方对赵某作出行政处罚,并组织双方就医疗费用等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赵某最终全额承担了相应费用。该案成为新法施行后保康警方办理的首例涉犬伤人案件,彰显了新法落地实效,也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2月3日,受伤儿童家属余先生专程来到城关派出所,将绣有“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执法公正 一身正气”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对警方高效规范、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
下一步,保康警方将联合社区、城管等部门持续开展规范养犬宣传与整治,通过张贴海报、现场讲解、加强巡查等方式,引导群众文明养犬,依法查处遛犬不牵绳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和谐。
警方提醒:养犬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管理责任,外出遛犬务必使用牵引绳并做好必要防护,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